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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芜两男子遥控地磅诈骗被批捕

2014-10-17 22:39:10      点击:
     六年前,因利用遥控器操纵电子磅实施诈骗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赵强,刑满释放后,为牟取非法利益,故伎重演,先后作案7起,诈骗金额11万余元。孙超一时心生贪念,接受赵强“帮助”,不料触犯刑律被抓获。近日,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强、孙超。

  2014年1月,赵子民(另案处理)雇佣赵强向莱芜市某公司送玉米,为骗取货款,赵子民购买显示器无线遥控设备,将该设备秘密安装在该公司的地磅显示器内。之后,赵子民给赵强一个遥控器,安排赵强利用操纵地磅显示器,为自己的货物虚增过磅重量,以此骗取该公司货款。赵强在为赵子民增重的同时,为牟取更多非法利益,以“在公司有关系,过磅时可以将货物增重,挣了钱二人平分”为诱饵,主动联系为该公司送玉米的其他粮贩。由于禁不住利益的诱惑,孙超、张哲(已被取保候审)接受了赵强的提议。自2014年1月至3月,赵强持遥控器操纵地磅,先后7次为15辆货车虚增54余吨,涉案金额11万余元。

  家住滨州市邹平县的赵强,曾因抢劫罪、诈骗罪先后被判处刑罚,为了牟取非法利益,赵强再次以身试法。3月31日,赵强再次采用上述方式为两辆货车增重12吨时(涉案价值25900余元),被该公司工作人员识破,当场将其抓获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
  检察官提示:近年来,利用各种非法遥控器、干扰器等电子产品实施盗窃、诈骗犯罪行为时有发生,作案手段层出不穷,且带有一定技术含量。有关企业、公司、厂矿在进行货物交易时,要提高警惕,增强防范意识,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,定期检查相关设备,发现异常人员、情况及时报警,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。